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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规定贴临时通行牌证,罚6000元-深圳裕华旧车提醒车主
昨日是新的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》实施第一天,一车主变造号牌被深圳交警开出有史以来“最贵的”一张50000元的交通罚单。图为在南坪快速路查车点,交警对不按规定贴临时车牌的车主进行纠正并教育。深圳商报记者 薛云麾 摄
奔驰车主觉得“处罚太严厉了”
15时20分,同乐检查站执勤点民警拦住了一辆黑色奔驰S330。被拦下之后,车主张先生表示自己有临时通行牌证,愿意配合检查,并立即拿出在挡风玻璃下的临时通行牌证粤B6T40×。但因《条例》规定,已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未按规定在前、后挡风玻璃粘贴临时通行牌证,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,处6000元罚款、扣驾驶证6个月。张先生称因是新车,还不清楚新条例,也不知道要按规定一定要将临时通行牌证挂在规定的位置,表示以后会改正,但“处罚太严厉”了。
16时许,记者来到交警在银湖的查车点,看到一辆垃圾车正停在路边,后车牌上满是泥污,已经看不清号码。看到有记者采访,驾驶员连忙用毛巾和水擦车牌,记者才看清其车牌为“粤BB914×”,而其车厢上印着的车放大牌号却是“粤B9536×”,两者明显不符。
因为该车符合遮挡、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条件,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也作出了“罚款6000元,暂扣证6个月,记6分”的处罚,并将车暂扣,调查其是否有套牌嫌疑。汤先生接到处罚告知书后,连呼“觉得处罚太高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