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细信息
深圳市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
《报废汽车业务流程》
一、业务咨询与登记
1、业务咨询:客户可登录我公司网站或电话查询车辆报废相关问题,我们将有针对性地为客户答疑;
2、业务登记:有报废车辆需求的客户请来电进行业务登记,我们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委派我公司业务员负责跟进与协助。
二、准备报废材料
客户办理车辆报废时需要提供的资料:
(1)私人牌照报废车辆需提供:
①车辆行驶证正副本(原件);
②机动车登记证书(原件);
③机动车前后铁牌;
④车主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两面);
⑤《授权委托书》及《车况登记表》(需签名);
注:若车主为非深户,需外加车主深圳居住证复印件。
(2)单位牌照报废车辆需提供:
①车辆行驶证正副本(原件);
②机动车登记证书(原件);
③机动车前后铁牌;
④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(一车一份);
⑤《授权委托书》及《车况登记表》(需加盖单位公章)。
备注:
A、单位名称有变更、单位注销或被吊销的情况:a、行政、事业、社会团体等单位需提供有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变更或撤销文件;b、企业单位需提供工商局的变更、注销或吊销证明(客户可登录深圳红盾网进行查询和打印);
B、报废车辆属事故车或火烧车的:事故车需提供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》复印件;火烧车需提供消防证明复印件。
C、若发现报废车辆的发动机号或车架号模糊不清等问题,车主应先将该车送至西丽车管所进行刑侦验车,验车合格后提供刑侦验车单原件方可报废(若有需要,我司可提供一定协助);
D、报废车辆若有违章或违法记录的,需先行处理、消除后方可进行报废。
E、车辆若遗失行驶证、机动车登记证或铁牌的,需登报声明作废(可代办)并将登记发票复印件及当份报纸交我公司。
三、联系拖车及入库
1、我公司经办业务员在严格核对报废车辆的车型、车身颜色、车架号、发动机号,查看车型是否相符、双号是否有凿改迹象、车辆配件是否齐全后,予以决定是否拖车。
2、符合上述条件的,将由我司业务部指定人员派出拖车,拖车员必须如实登记拖车地点、拆件情况,拖至报废场地后由场地保安员确认签字。对于在深圳境内(包括关外)并且能拖的报废车辆,我公司将提供免费拖车服务。
四、报废资料交接与开票
报废车辆在我司场地入库后,车主可携上述报废材料直接至我公司西丽办公室交接及开具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、收购发票、领取相应的残值款项。根据相关规定,现阶段我公司报废车辆的残值计算以450元/吨为执行标准。
开具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时由接单业务员电话查询该车的违章、违例情况,并通知车主处理。由开单员在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的第二联上注明查询日期、结果以及进场日期。
五、后续事项
1、车辆报废程序自开票后需要1-3个月不等的时间方能办结(根据不同车型而定),此期间车主若有任何疑问或有任何查询需求,可联系我司经办业务员或直接致电我公司
2、车管所开出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》后,我公司经办业务员将电话通知客户取单,至此,所有报废手续办结。
六、其他:
1、业务范围:我公司仅代办报废车辆在车管所的销户手续,其他的有关附加费、营运费、车船使用税销户及有关定编等手续均由车主自行办理。
2、疑难问题解答:(1)若车辆被抢盗的,应到辖区派出所报案,开具报案回执后连同其他相关资料直接交西丽车管进行车辆销户。(2)除车辆被抢盗外,车主无法提交报废车辆的(如私自处理或出售或车辆被扣被押的),无法办理正常报废手续。
3、费用:我公司不收取任何代办费用,但是在办理车辆报废过程中所产生的有效的、额外的费用,均按发票金额由客户自行承担。(如登报费、违章处理费等)。
报废业务流程图: